尊敬的來信人:
您好!明光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遵照市政府網站公示的《明光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》執行。鏈接如下:http://www.leaxmt.live/2657818/3457395.html
第二十四條規定, 物業服務區域內,公共照明、消防設施、景觀水系、監控系統、單元電子門禁系統等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費用(含維護、保養、檢測、能耗等費用)和物業企業辦公所用電費已列入物業公共服務費,不得再向業主分攤收取。高層住宅小區的電梯運行電費及二次供水加壓泵電費據實結算,可預收,按期公示分攤結果。請詳詢物業公司。
另外,《明光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》第十八條,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業主(或物業使用人)收取任何形式的裝飾裝修管理費和保證金。
裝修垃圾清運費為1.5元/平,若因砸墻而產生較多建筑垃圾,清運費標準由雙方協商,協商不果時,業主可自行清運,物業公司不得收取包括1.5元/平在內的所有清運費用。
如果物業涉嫌亂收費,可以持相關票據向市發展改革委(物價局)反映。